本报记者 苑菲菲
近期,本报连续报道多起非法集资案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据烟台警方统计,2010-2013年年底,烟台全市共查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6起、集资诈骗17起,涉及人员达几千人、涉案金额数亿元。非法集资有什么特点?哪个群体最容易受害?如何防范?如何识别?本报律师团成员对此做出分析。
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大尉 一般都承诺超高额回报
张大尉说,非法集资一般都是打着干大工程、搞开发、投资入股或者消费返利等幌子向社会筹集资金。这些资金其实根本不会被拿去做投资,不少都被嫌疑人用于个人挥霍或炒钱去了。为了更容易吸纳资金,嫌疑人一般都会承诺当事人高出银行几十倍的利息,这完全不正常。
刚开始,嫌疑人还能每月返还承诺利息,期间嫌疑人还会让受害人再去拉人头来,让受害人从中抽成。到后来需要给利息的人越来越多了,给不了或是不想给了,干脆就卷钱跑了。张大尉说,只要对方忽悠你投资后给你超高额的回报,那就要小心了。
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光 投资前,先查对方主体资格
王智光说,非法集资的显著特征就是集资主体不合法,本金和回报没有保障,有些集资明显带有诈骗的成分。
非法集资的主体有的是非法从事融资业务的各类中介机构,它们没有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许可,只在工商登记注册,就以担保公司、基金公司等名义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高利放贷。
只要当事人冷静清醒地核查、比对央行关于金融投资利率回报的政策信息,查看集资主体是否具有集资的资格,这个情况基本上是可以避免的。
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兆亮 弄不明白的项目 不要轻易投资
姜兆亮说,一般来说,非法集资的受害群体主要集中在50岁以上,多是中老年人。
在说服这些受害人投资时,嫌疑人除了承诺高额回报外,多是极尽忽悠之能,比如打着原始基金上市就翻番的名号吸引资金,用的术语受害人根本听不懂,很多老人懵懵懂懂就掏了钱,根本不知道钱去了哪,干了什么。姜兆亮提醒,不管对方说的回报再诱人,只要你弄不明白钱的去向、运作方式,不能确定对方所说的项目的真假,最好不要轻易掏钱。
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修渤 天上不会掉馅饼 收益越大风险越大
李修渤表示,有的非法集资人用钱、高档店铺、豪车等自我包装,让受害人觉得这个人很有财力。
对方承诺高额返息,说服受害人相信投资没风险。但是,“天上不会掉馅饼,收益越大,风险越大。”李修渤说,银行存款的年息是3.3%,就是现金基金等也就是5%多一点的年化收益率,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承诺5%-6%的月息,本身就蕴含着巨大的风险。
建议当事人在作出投资、出借大额款项时,征询家人的意见。当然,最好能咨询一下法律、金融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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