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瓶啤酒睡一觉开车跑40公里还是酒驾
2014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泰安3月26日讯(记者 曹剑 通讯员 李明峰) 男子丁某喝了一瓶啤酒,开车跑了40多公里,被罚款5000元,拘留15天,驾驶证被吊销。
  3月17日18时20分,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民警在济菏高速公路东平收费站出口处的贯中大道巡逻,对一辆大型货车例行检查。驾驶员丁某出示证件后,民警闻到一股酒味。询问驾驶人是否饮酒,丁某立即坚定否认。
  民警取出酒精检测仪,要求丁某吹气检测酒精含量,但丁某拒不配合呼气式检测,两次检测结果均为无效数值。民警告诉丁某,如果其不配合呼气测试,将对其采取强制抽血措施。丁某见无法逃避,配合民警完成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丁某呼气中酒精含量达到了50.9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在证据面前,丁某承认了中午吃饭时,曾喝了一瓶啤酒,又睡了一觉,他自认为没事,驾车从菏泽郓城县出发,往肥城市拉货,行驶40多公里途经东平时,被巡逻民警查获。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确认丁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为营运车辆。按照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5日,丁某到东平县交警大队,执行行政拘留、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