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广医责险化解医疗纠纷
2014年08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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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医疗机构的医责险总体覆盖率仍然偏低,医院和保险公司对该险的积极性都不高。医院认为,大的事故一年也出不了几起,“私了”甚至更省钱。保险公司说,高风险的医院或科室愿投保,但是公司不赚钱;低风险的医院或科室投保赚钱,但人家不愿投保。若不强制,恐怕连年亏损。
  这些问题,并非不能解决。从社会层面上看,医责险在特殊情况下发生时,引用第三方对医疗事故进行赔付,既是风险防范,也是大势所趋,应该加强、加快推广。同时,应该从法律上禁止“私了”、严打“医闹”,堵住“会哭的孩子有奶喝”的渠道。对于医院来说,与生命打交道,更要多一层风险意识,必须客观评估风险的存在,不能因为眼前用不上,就消极抵制。更不能因为“私了”省事,就“私了”买平安。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要完善现有赔付机制,减少赔付环节,提高赔付效率,适当将“定责赔付”向“定损赔付”转移。
  文明社会,保险作为第三方力量,往往可以用经济利益的杠杆,起到平衡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作用。(摘自《人民日报》,作者丁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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