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获补偿房客傻了眼
废品回收站还没搬走就拆了
2014年08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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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8日讯(记者 张磊) “拆迁的商户为什么没有补助呢?”8月18日上午,赵虎镇村民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8月16日上午,他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段庄村开设的废品回收站在没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遭到拆除,部分货物受雨被损,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据张先生介绍,三年前,张先生从房东皮先生手里租用了1500平米的院子和200平米的房屋,用于经营废品回收生意。大约一个月前,张先生从其他村民口中得知,他经营的废品回收站已经列入拆迁范围。张先生查询相关政策后认为自己虽然是租赁经营户,也应该得到名为经营性补助的拆迁费用。因未与村委会达成补偿协议,张先生一直没有对回收站进行搬迁。16日上午,张先生外出之际,村委会组织人员将张先生回收站进行了拆除,房屋屋顶被拆毁。17日受降雨影响,张先生回收站内上千纸箱受潮损坏,无奈下只能低价处理。
  “根据德州市颁布的拆迁办法,租赁经营商户也应该获得一定的补偿。”张先生说,自己多次与村委会协商,村委会称无任何补偿费用。原本支持张先生找村委会进行协商赔偿的房东皮先生也不再对张先生的要求进行回应。目前,张先生只能找工人对回收站内易损货物进行搬离。
  18日下午4时,记者从宋官屯镇政府了解到,废品回收站所占场地是房东皮先生从段庄村租赁来,准备用于经营液压机械厂。厂房建好后因计划有变,液压机械厂未进行搬迁,皮先生便将厂房二次承包给了张先生。因场地租赁合同是皮先生与村委会所签订,所以只有皮先生获得了拆迁补偿。张先生所要求的补偿只能与房东皮先生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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