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一农业合作社变身山寨银行
高息做诱饵非法吸储800多万元
2014年08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8月18日讯 打着农业合作社合法的幌子,以高额的利息做诱惑,非法吸收农民存款。近日,宁津县公安局召开涉案资金发还大会,将该县东旭农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所追回的410多万元资金全都发还给了受害人。
  家住相衙镇西芦集村村民张汉元说,大约半年前东旭合作社的工作人员找到他,向他介绍了社里的一项存款分红业务:“存款利息高,还分红。”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张汉元将自己这几年辛苦攒下的四万元钱,全都存进了东旭合作社。张汉元说,周围村民像他一样在东旭合作社存钱的还大有人在。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梁某是宁津县东旭合作社的负责人,2013年下半年梁某和三名同事一起被总公司派到宁津发展业务。和在信用社存钱一样,在东旭合作社存钱也会给村民一张存单,这些存单上出纳、记账人员的姓名一应俱全,而且还都加盖了公章。正是这种看似正规的经营骗过了不少农民,不到半年的时间,梁某等人就非法吸收存款共计800多万元,涉及群众达200多人,一直到梁某等人被抓获,东旭合作社的存款还高达410多万元。
  据梁某交代,这些存款,会计都会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打给位于河北的总公司。在河北警方的配合下,犯罪嫌疑人张某被一举抓获。经张某交代,在山东各地这样的合作社共有20多家,吸收来的存款也根本没有用于农业项目的运作,而是用来购买了别墅豪车。
  因此,警方提醒,此类犯罪往往以刊登广告、散发宣传单、上门推销等方式,以销售旅游、合作经营,投资收益等噱头,以高息、高利为诱饵,引人上钩。群众投资前应咨询有关部门,查看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