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多部门联保食品安全
2014年08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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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8月18日讯(记者 张建丽) 日前,菏泽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市将健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2014年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基本具备按食品安全检验方法标准开展检验的能力,具备对本地主要食品种类、重要食品安全项目的实验室检验及快检能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具备对常见食品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的实验室检验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同时,加快乡镇速测快检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建立标准化自检实验室。
  菏泽市卫生部门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完善预警信息系统,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建设,提高食品安全危害识别和预警能力。市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畜牧兽医等部门及时相互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用农副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相关信息,对问题食品做到早发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理。
  市、县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成立食品安全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将损害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建立健全县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完善监管工作体系;以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为重点,落实人员、办公场所和执法装备;依托社区、村委会,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加快建立全程覆盖、上下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在资金方面也有了保障,将食品安全监测(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等)计划、日常运行和科普宣教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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