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伤手指,公司拒赔偿
曹县一女子受工伤,经仲裁获赔4万余元
2014年08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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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曹县8月18日讯(记者 李凤仪) 曹县女工刘某工作中被机器绞伤手指,公司拒不承担责任。刘某无奈下申请法援,在法援律师帮助下,日前领到赔偿金四万余元。
  今年5月份,刘某到菏泽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原来,去年8月24日,刘某在工作中被机器三角带绞住手指。今年4月28日,经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九级,但刘某工作的公司拒不承担责任。
  法援中心为刘某提供了法律援助。援助律师受理指派后,帮助申请人复印了《工伤认定申请书》等重要文书,核查刘某病历及用药清单等证据,并于今年5月22日提起劳动仲裁。
  最终,曹县仲裁委决定该公司一次赔偿刘某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劳动能力鉴定费四万余元,仲裁决定书生效后,该公司已将全部赔偿赔付给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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