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食药监局开展桶装水专项整治行动
多家无证生产窝点被关停
2014年08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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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8日讯(记者 彭彦伟 通讯员 袁瑞涛 邓祥妮 徐晓萍) 13日,莒县店子集食品药品监管所联合该镇公安、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无证生产加工“大桶水”的小作坊。
  这家小作坊在自行加工灌装一种叫“浮来润泉”的桶装饮用水,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却在水桶外包装上印有“QS”生产许可标识,纯属造假行为。而且整个操作间脏乱不堪,地面污水横流,车间内工作人员的操作衣、手套随便丢放,墙上接着几个自来水管,水管上没有安装任何消毒设施。生产车间内更无挡鼠板和防蝇防虫设施,完全达不到生产加工的条件和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应坚决取缔。
  据了解,为促进莒县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合法有序经营,保证人民群众桶装水饮用安全,自7月份以来,莒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重拳“砸”向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对全县桶装饮用水进行了全面彻底整治。
  检查中,对莒县瀚洋饮品有限公司、莒县自来水公司纯净水厂、莒县卓越纯净水厂3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分别抽查其生产的“莒水之源”饮用水、“浮来清”纯净水、“卓越”饮用水,重点检查所使用水源水的控制情况、是否使用PC桶灌装、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等,督促做好源头治理,规范生产程序,确保饮用水质量达标。
  对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有合法生产资质的“银杏山泉”、“浮来山”、“卧龙山泉”、“中泉山泉”、“文心清泉”、“天源”、“思源”、“蓝湾”、“凤凰山泉”、“澜滢山泉”、“龙泉”等品牌的桶装饮用水生产窝点一律进行关停取缔,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经过整治,已立案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桶装饮用水案件11起,查扣非法桶装饮用水100余桶,对有证企业不规范经营情况下达整改通知书1份。目前,生产“思源”品牌的莒县润泰饮品有限公司和生产“中泉山泉”品牌的莒县中泉山泉饮用水厂2家企业,关停后现场整改完成,已提交生产许可材料,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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