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7月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发布,341家企业中44家未达标
俩企业1个月被立案处罚两次
2014年08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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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8日讯(记者 刘晓) 近日,淄博市7月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发布,341家企业中有24家企业氮氧化物(NOx)未达标排放,10家企业烟尘未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排放方面有1家企业未达标。
  据了解,本次通报共发布了341家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其中,有44家企业相关项目未达标。这44家企业当中,占比中最大的是热电厂,其次为造纸厂和石化企业。
  “氮氧化物的污染比重相对较大,这对环境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其次就是在火力发电过程中的一些烟尘的排放,也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说。
  据悉,中铝山东分公司热电厂、山铝水泥有限公司、淄博萱泽崧热电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已被立案处罚,相关部门责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山东齐旺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7月份被立案处罚两次;淄川区城南洪顺保温耐火材料厂被淘汰取缔;淄博天禄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和淄川区华达耐火材料厂被责令停产治理;另外,淄博热电集团公司、山东淄博傅山热电有限公司、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已被淄博高新区环保局实施处罚;山东万杰高科博山热电厂主要负责人已被约谈,并责令限产,立即整改,进行经济处罚。
  其他企业的部分项目除被停产或淘汰之外,有的进行改造升级,有的换用新能源,环保部门对未达标的企业将严格监督和审查。
  据了解,氮氧化物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主要危害有:对动物和人体的危害,较易引起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等病变;形成光化学烟雾,这也是能见度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导致酸雨酸雾的产生;破坏臭氧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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