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制售200万元假舒肤佳获刑
2014年12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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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李正伟) 为获取高额利润,夫妻二人先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舒肤佳香皂及雕牌肥皂等,销售金额达二百余万元。
  去年9月4日,平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包村居民警在入户走访时,有群众反映村里商店销售假冒舒肤佳香皂。民警随即对孝直镇各乡村商店逐一检查,发现不少商店销售的舒肤佳香皂为假冒产品,均是从孝直镇某百货批发超市购进。
  民警随即对此百货批发超市进行调查,得知两肥城籍男子刚送完假冒舒肤佳驾车离开。民警立即驱车追赶,在105国道临近东平县边界处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付某生抓获,随后又在肥城市王瓜店镇的仓库内将另一嫌疑人傅某国抓获,并当场查扣假冒舒肤佳香皂及雕牌肥皂100余箱。
  民警顺线追踪,2013年11月26日,最终将上线犯罪嫌疑人张某强(男,38岁,临沂人)、梁某连(女,39岁,临沂人)抓获归案。
  经查,2010年至2013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强、梁某连夫妻俩在临沂市自己家中设立生产窝点,从临沂某日化有限公司购进原材料,并从广东潮州人林某贤处购买假冒汰渍和碧浪洗衣粉的包装标识袋,大肆生产假冒“汰渍”及“碧浪”洗衣粉,并购进假冒“舒肤佳”香皂,后将上述假冒洗化用品销往山东省平阴县及甘肃省、安徽省、江苏省等,涉案价值二百余万元。
  今年11月3日,平阴县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9万;判处梁某连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8万8千元。两人非法所得20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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