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烟花爆竹开始整治
2014年12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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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9日讯(记者 孙婷婷) 为确保2015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市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自今年12月10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德州市安监局将与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和供销等部门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
  据了解,德州目前有1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9家零售企业。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禁将企业或生产线、厂房违法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针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点,要求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定期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建档并限期整改。同时,合理布设零售网点,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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