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批次农产品没过抽检关
涉及蔬菜、水果和农产品,韭菜农残超标最严重
2014年12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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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9日讯(记者 吕璐) 9日,市食药局发布三大批发市场10月份农产品质量专项抽检结果,总体合格率95.6%,有8批次农产品不合格。食药部门已责令被抽检人停止销售不合格农产品,并追回已销售出的农产品,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据介绍,10月,市食药局在抚顺路、华中和城阳三大批发市场共抽检农产品180批次,其中蔬菜类84批次,水产品类38批次,水果类33批次,生鲜肉类25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共8批次,总合格率为95.6%。其中,抚顺路批发市场抽检50批次,不合格4批次,总合格率92%,不合格样品为蔬菜3批次,水果1批次;华中批发市场抽检50批次,全部合格,总合格率100%。城阳批发市场抽检80批次,不合格4批次,总合格率95%,不合格样品为蔬菜3批次,水产品1批次。
  市食药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不合格蔬菜和水果分别是韭菜4批次、大葱1批次、芹菜1批次及桃子1批次,均为农药残留超标。其中,城阳批发市场王桂华销售的韭菜中,检测出氧乐果超标30多倍。此外,城阳批发市场刘秀美销售的南美对虾中,检出国家禁用的硝基呋喃类药物。据介绍,硝基呋喃类药物有致癌、致畸胎等危险,我国已禁止该类药物在水产饲养中使用。
  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市食药局已督促各区食药部门责令被抽检人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
  此外,根据规定,在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抽检中,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最终结果为不合格且检测结果超出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限量50%及以上的,一次不合格的,其供货商一年内不得进入该市场销售;两次不合格的,三年内不得进入该市场销售;三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该市场销售。监督抽检中,如发现供货商所售农产品中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将终生禁入青岛市场。
10月三大批发市场抽检不合格农产品
样品名称 被抽检人 主要不合格项目 标准值 实测值
韭菜 城阳区崇阳路城阳批发市场王桂华 毒死蜱 ≤0.1(mg/kg) 0.12(mg/kg)
氧乐果 ≤0.02(mg/kg) 0.66(mg/kg)
韭菜 城阳区崇阳路城阳批发市场李保良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以氯氟氰菊酯计) ≤0.5(mg/kg) 0.58(mg/kg)
韭菜 青岛市抚顺路批发市场郭峰 氯氰菊酯 ≤1(mg/kg) 2.09(mg/kg)
韭菜 青岛市抚顺路批发市场郭正军 氯氰菊酯 ≤1(mg/kg) 1.63(mg/kg)
芹菜 青岛市抚顺路批发市场赵艳 毒死蜱 ≤0.05(mg/kg) 0.25(mg/kg)
大葱 城阳区崇阳路城阳批发市场谢森 甲拌磷 ≤0.01(mg/kg) 0.02(mg/kg)
桃子 青岛市抚顺路批发市场魏修林 氰戊菊酯 ≤0.2(mg/kg) 0.23(mg/kg)
南美对虾 城阳区崇阳路城阳批发市场刘秀美 3-氨基-2-恶唑酮(呋喃唑酮代谢物) 不得检出 1.4(μg/kg)
氨基脲(呋喃西林代谢物) 不得检出 5.1(μg/kg)
抽检食品添加剂,合格率100%
  本报12月9日讯(记者 吕璐) 9日,市食药局发布2014年食品添加剂专项抽检结果,合格率为100%。
  日前,市食药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并对添加剂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涉及全市在产的47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抽检食品添加剂样品122批次,主要涉及比较常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苯甲酸钠、碳酸钠、柠檬酸、碳酸氢钠、山梨酸钾、香精香料等。经检测,抽检样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市食药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食品添加剂是现代食品生产加工中的主要原料之一,对改善食品的色、香、味以及调整食品营养结构、提高食品质量档次、延长食品保质期起着重要作用。食品添加剂本身的产品质量及能否被正确使用,直接关系到食品质量和消费者身体健康。抽检结果显示,青岛市目前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管比较到位,企业安全状况良好。
  下一步,岛城将突出重点部位和生产环节的排查和监管,杜绝由于储存环境不当造成的产品成分含量不合格问题的发生,并坚决杜绝由于添加剂环节不合格导致下游生产使用企业产品不合格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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