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为抢生意女子砸柜台
2014年12月1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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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12月9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魏景峰) 近日,泰城一眼镜店主因为对面新开了眼镜店,竟上前要求对方撤柜,遭拒绝后,用凳子把对方的柜台全部砸毁。经审判,女子被泰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小芳(化名)在泰安某医院从事个体经营,卖眼镜长达十余年。今年7月份,自家柜台对面又摆上了一个柜台开始经营,也是卖眼镜。小芳觉得自己在这经营了十多年,一直是自己在经营,突然又来了一家,接受不了。于是,她去找院领导,打听那家是如何进来的,院领导称不知情。回来后,小芳便走到对方柜台,对柜台服务员说,明天不允许再来。
第二天一早,小芳到了柜台上,发现对方的柜台依旧在那,并且正常卖眼镜。小芳便上前大骂,越骂越生气,索性拿起旁边的凳子砸向柜台,大约砸了一分多钟,几乎将柜台全部砸碎,里面的眼镜也几乎全部毁损。随后,对方报警。经价格部门认定,被损毁的眼镜价值1万余元。
“女子不能妥善处理,将他人柜台毁坏,且数额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她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事后她能赔偿对方,泰山区法院最后判处她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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