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再提高
每生每年又增加160元
2014年1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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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2日讯(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赵海彬) 22日,记者从德州市教育局获悉,德州市首次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外,单独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增加公用经费,缓解寄宿制学校运转情况。目前,德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710元,初中每生每年910元,在此基础上,寄宿制学校每生每年再单独核定160元。
  今年,德州市多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五月份,德州市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在原有基础上提高70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年670元,初中每生每年870元。七月份再次提高标准,小学每生每年710元,初中每生每年910元。这些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文体活动、交通差旅、水电取暖、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购置。
  “今年首次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另增经费,每生每年160元。”德州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说,之前只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发放经费,但农村寄宿制学校在寄宿方面,会额外多出管理人员、暖气费、水电费等支出,而这些支出有的不能在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中提取。对此,德州市单独核定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每生每年160元,用于水电暖气、人员费用等寄宿管理支出。
  近年来,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由于取消了收费,资金不足的问题一直存在,本次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单独核增公用经费之后,可有效缓解农村寄宿制学校运转资金不足的问题,改善和提升农村寄宿学生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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