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没交接好老板压工资
2014年1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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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2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丛志伟) 从环翠区某设计公司离职时没交接好工作,张某、王某被拖欠工资,投诉至环翠区劳动监察部门,讨回7000元工资。
  5月15日,张某、王某入职环翠区某设计公司。期间,因工资发放不及时,张某于11月22日离职,公司拖欠他8月份的工资,王某于10月1日离职,单位拖欠他8、9月份的工资。
  11月27日,张某、王某投诉至环翠区劳动监察大队。经调查,张某、王某辞职时没交接好工作,老板有意压下工资。最后,设计公司分别支付了张某、王某应得工资2500元、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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