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4种行为禁考1至3年
2015年05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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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否则,一律按违纪或作弊处理。违纪者,单科判零分。作弊者,全科判零分。在校生代人替考将一律开除学籍。偷看别人答卷,或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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