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10点最易发生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驾驶员开车时时刻保持清醒,集中精力
2015年07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7月13日讯(记者 柳斌 通讯员 曹杰 蒋楠) 近日,烟台交警部门对今年上半年1-6月份发生的交通事故按时间段进行统计分析,上下班高峰前后是事故多发时段,另外晚上11-12点发生的交通事故也较多。但就单小时时间段来看,上午9-10点和下午4-5点单小时事故发生率最高。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孙静杰介绍说,早晚高峰期,交通压力比较大,交通事故比较集中。从统计数据来看,不论春夏秋冬,早晚高峰期事故发生率都占到全天事故发生率的35%以上。
  根据1-6月份的统计,上午6-9点发生的交通事故占到全天的15.91%,下午4-7点的事故率占全天的19.81%。不过事故率最高的单小时时间段不在上下班高峰期,从全天来看上午9-10点、下午4-5点事故率最高,分别占到全天的8.12%、7.79%。
  孙静杰说,上午9-10点这一时间段道路上车辆相对少了,车速也随之有所提高,驾驶员常因麻痹大意、盲目自信而造成交通事故。下午4-5点,人体工作一天后比较疲惫,司机往往因为精力不集中,着急出行造成交通事故。
  就7月9日当天数据来看,上午6-9点全市共发生49起事故,下午4-7点发生61起交通事故,其中24起发生在9-10点,25起发生在下午4-5点。 
  根据统计,发生在晚上11点至次日凌晨1点的交通事故也占了较大比例,占到全天的3.57%,从凌晨1点至早上6点前,事故率为全天最低。
  孙静杰介绍说,晚上11点至次日凌晨1点,道路上车辆较少,但却是人体一天中精力最不集中的时候,加上车速快,或因晚间红绿灯变为黄闪,路过路口时闯行造成交通事故。另外,虽然此时间段交通事故发生率不是很高,但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比例却是最大的,很多事故原因是驾驶员酒后、超速、闯红灯违法驾驶造成的。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