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夫妻嫌路远到法庭离婚
法院利用网络当天下午做出离婚调解书
2015年07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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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3日讯(通讯员 安兆宝 钟长亮 记者 张焜)一对年过七旬的再婚夫妻想要离婚,因离民政局太远就到青州法院庙子法庭诉讼离婚。13日,记者从青州法院了解到,鉴于两位老人都有意离婚,法院当天下午就通过办公系统的“远程电子签章”功能,做出离婚调解书。 
  8日下午2点左右,青州法院庙子法庭的工作人员刚一上班,一对老年夫妻来到庙子法庭,要求诉讼离婚。“这种诉讼离婚案十分少见。”法院工作人员说,少见在于这对夫妻的年龄:男方董某75岁,女方王某77岁。
  庙子法庭法官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以为两位老人可能是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一时气急而冲昏头脑,于是决定进行调解。这时法官了解到,两人均是再婚,两人是经王某娘家人介绍认识的,2005年到民政局登记结婚。 
  考虑到两人在如此年纪能够重组家庭来之不易,且维持婚姻可以彼此照顾、安度晚年,法官便费心费力地劝说双方重归于好,但口干舌燥地劝了许久也没用,两人执意要离婚。 
  诉讼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多是你争我吵,而这两位老人却始终心平气和。法官觉得很是奇怪,深入交谈后,才得知其中原委:原来两人早已分居三年多了,董某现在景区做环卫工,王某现在老家哄孙子,虽然双方也时有通话或相互探视,但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只是两人怕子女担心,也怕影响不好,都羞于启齿。 
  两位老人认为,维系这段婚姻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一天,董某跟王某说,两人同一个户口,户口薄用起来很不方便,不如离婚把王某的户口迁回老家,结果王某爽快地答应了。两人之所以选择到庙子法庭起诉离婚,是因为到市民政局离婚路途较远、行动不便。 
  为使两位老人免于奔波,庙子法庭决定启用快立快审程序,当场办理立案手续,并适用简易诉讼程序审理该案。庭审被安排在当天下午。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开庭,并于庭后迅速利用办公系统的“远程电子签章”功能制作裁判文书。下午4点左右,两位老人便从法官手里接过了离婚的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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