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10家单位荣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2015年07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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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3日讯(记者 于鹏飞) 记者从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周公布了第一批“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名单,莱芜市10家食品流通单位上榜。
  记者注意到,这10家单位包括1家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2家食品供货商、7家食品经营店。分别是:莱芜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山东莱芜鲁源名酒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食品供货商)、莱芜秉鑫商贸有限公司(食品供货商)、莱芜市莱城区口镇馨香斋南肠厂镇北路门市部(食品经营店)、莱芜市莱城区金浩超市(食品经营店)、莱芜市莱城区万家乐超市(食品经营店)、莱芜市钢城区汇盛隆超市(食品经营店)、莱城区雪野镇精品商店(食品经营店)、莱芜市莱城区安泰便利店(食品经营店)。
  据介绍,在“食安山东”示范创建活动中,上述单位积极参与,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创建,积极建立健全自律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把购进渠道,确保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在被市食安办推选后,接受了省食安办的现场抽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最终被确定为省级食品流通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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