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4元钱,高温补贴九年没变
防暑降温费落实遇尴尬,单位拒发可拨2793775举报
2015年07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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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时足额领到防暑降温费,是建筑工人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记者 樊伟宏

  入伏首日的高温,防暑降温费的话题再次引发热议。其实从6月起,夏季防暑降温费就进入了计发月份。入伏了,淄博进入“烧烤模式”,您的高温补贴领了吗?想必不少市民心里得打个问号。记者从相关部门采访获悉,现行防暑降温费标准于2006年颁布,至今已有9年没有任何调整。

尴尬: 不少单位和职工 不知道有高温补贴
  1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获悉,淄博高温补贴标准一直按照《山东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按标准算,高温作业人员一天仅约4元。“这个标准从2006年执行,已经9年没变了,我们也曾进行过多次调研,发现有很多单位和职工还不知道有高温补贴这回事,更不用说关心发的多还是少了。”
  据央视报道,一位建筑工人近日网上发帖表示,自己去年看媒体报道才知道高温津贴这回事,而且,自己和200多位工友已经5年都没领过高温津贴。

质疑:高温补贴为何不实行动态调整
  根据淄博市统计局的数据,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930元,也就是每月1661元,而2014年在岗职工每月平均工资已逾4000元。然而,物价上涨,社会平均工资翻番,可是作为职工福利的高温补贴依旧还是那么多。“从目前情况来看,现行的高温补贴标准确实有些低了。”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员表示。
  专家认为,全国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不同,难以制定全国统一的高温补贴标准,但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物价、社会平均工资等进行适时调整。而在天津,已经明确高温津贴实行动态调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发放。
  除了补贴金额9年未变的质疑外,有分析认为,让高温补贴真正落地,首先应解决的是高温补贴发放的监管和处罚问题,普及高温补贴的知识,也防止企业钻空子。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且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不允许企业以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补贴。
  “如果是市民应该领高温补贴却没有领到的,可以拨打投诉电话2793775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受理。”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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