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袭击警察或将从重处罚
2015年08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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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起典型的袭警案件。”菏泽经济开发区法院刑一庭副庭长仵新忠表示,2013年以来,菏泽经济开发区法院共受理了11起妨害公务犯罪案件,2013年1件、2014年2件、今年已有8件,“这些案件都与公安有关”。
  他分析,这些案件主要有两类,一种是民警在处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受到辱骂、殴打或者暴力威胁,还有一种是交警在查车过程中遭到阻碍,“这些袭警的人多数是酒后驾驶,袭警事件多发生在查酒驾的过程中,有的人酒醒以后啥都不知道。”
  “出事时冲动,而事情过后这些人都很后悔。”
  按照我国法律,妨害公务罪不对侵害对象进行区分,但因警察身份的特殊性,袭警事件一直颇受关注。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传来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方面研究,拟建议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一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本报记者 马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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