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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清风亮剑行动
2015年08月2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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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7日讯(记者 张磊 通讯员 张俊芳) 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打“四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庆云县纪委持续开展了“1234清风亮剑行动”。
2015年1月至6月,庆云县常家镇霍家村村委会原主任霍仁玉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开发票、虚报冒领,共侵占、骗取村集体资金21778元;殴打本村村民霍某某,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县纪委经过暗访调查后,责令常家镇党委取消霍仁玉预备党员资格,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截止到8月底,庆云县纪委累计查处“四风”和腐败案件30件;给予党纪处分25人、政纪处分6人,其中撤职以上重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3起;责任追究15人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和案件5批2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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