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虚开百万元增值税发票被刑拘
确有运输业务发生,但他为省钱没从挂靠公司开发票,而是找了别家
2015年08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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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7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李华 宋鹏) 郑某将运输车挂靠在河北某公司名下从事运输业务,和荣成一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费用100万元。为省费用,郑某没找挂靠公司开发票,而是找北京某公司代开发票,其行为涉嫌虚开发票。 
  18日,荣成一公司报警称,去年6月,因运输设备,公司与河北保定某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运费共计100万元。今年8月12日结算运费时,保定某运输公司联系人郑某向公司提供了两张普通增值税发票,每张金额50万元,由北京某公司开具。荣成公司通过税务机关未能查到相关信息,怀疑是虚假发票。当时,郑某正向荣成公司索要运费。 
  接到报案后,荣成刑警初步查明:2010年以来,郑某将自己的四辆大型运输车挂靠保定市某运输公司名下从事运输业务。2014年6月,以保定某运输公司的名义,郑某与荣成这家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运费100万元。
  结算运费时,荣成这家公司要求郑某出具发票。郑某如从挂靠公司开发票,需向挂靠公司缴11%的开票费用。为节省费用,经人介绍,郑某按票面金额6.7%的比例,从北京某公司开了100万元的普通增值税发票。 
  因涉嫌虚开发票罪,郑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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