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贴“办证”小广告男子刻假章获刑十月
2015年09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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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0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王晓 苏瑞)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类似的经历,走在马路上,随处可见电线杆、人行道等处写着“办证”“刻章”等的字样,其实,这种司空见惯的行为很有可能触犯刑法。近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张贴小广告办证刻章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告人获刑十个月。
  80后小伙王伟(化名)是湖南人,初中肄业的他没有什么正当职业,这几年一直走南闯北干点小生意。
  年初,其来到山东日照,想干点办证、刻章的小买卖。随后,他便四处张贴“办证、刻章”的小广告,并在广告上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以此招揽生意。
  2014年6月至9月,其先后为多名打电话的客人伪造了某学校毕业证、婚姻登记专用章、现金收讫章、物业公司收费章等。然而,这种伪造证件、私刻假章的行径很快被相关单位发现,王伟也因此落网。
  2015年6月,东港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侵犯了国家机关和公司、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声誉和社会管理秩序。最终,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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