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出限高令男子还百万欠款
2015年09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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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0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刘芳莉 胡卿) 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债务100万元,虽然被处以拘留也不还款,法院对其作出“限制高消费”处罚,失信被执行人幡然悔悟。
  10年前,高某因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向朋友借款100万元以渡过难关,但之后却突然“消失”了,朋友无奈之下起诉了他。张店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采取了各种执行措施,鉴于高某逃避执行、隐藏财产的恶劣行为,张店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期间,执行人员多次通过其企业员工、老家的亲戚乃至村委向其传递信息,希望其尽快履行义务,但高某却继续选择避而远之。法院进而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最终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其下落,并于近日将其拘留。
  今年9月份,法院工作人员调查得知,高某有两个孩子,每年需要缴纳高昂学费。据今年7月份最高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要求,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有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高消费行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严厉指出发出限高令后,其孩子也将受到连累。高某于是主动要求与权利人协商还款事宜,为了表示其还款诚意,当即联系家人于当天设法筹集了30万元款项,并很快与权利人达成了1个月内还清剩余70万元的协议,历时10年的案件终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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