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记者课堂请来资深法官
用案例教小记者自我保护
2015年10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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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0月18日讯(记者 周国芳 尹明亮 实习生 韩振安) “小朋友知道吗,身体被衣服遮挡住的部位是不允许别人碰的。”18日,80名小记者准时来到齐鲁晚报小记者课堂。在这里,济南市天桥区法院少审庭庭长王云华为他们作了一场预防未成年人受侵害的讲座。从业11年的王云华是一名“专家型法官”,也是济南市法院中唯一能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庭长。
  一走进小记者的课堂,王庭长便问小记者们加入小记者团的原因,“我想采访别人”“我想向世界传播新闻”“我想把坏人曝光”,小记者们回答。
  “无论我们想做什么,但是我们不能伤害别人。”王庭长说,“生活中总有些意外发生,危害我们的身心健康,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要避免受到伤害,应该注意什么。”长期审理涉少儿案件的王庭长给小记者们上起课来深入浅出,他用鲜活的事例从学校、家庭、社会三个方面向小记者们介绍了如何保护自己。
  “举个例子,在济南的一个农村,大雨过后仍旧细雨蒙蒙。在当地上学的小刚放学回家,发现树旁耷拉着一根电线。于是,好动的小刚就摸了这根电线,结果胳膊被电击,最终导致截肢。”面对小记者们惊讶的表情,王云华接着问,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告诉工作人员”“要制止别人碰这根电线”……小记者们争先恐后地举手回答。王云华耐心地说:“小记者们的回答都很对,但是都不全面。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自己不要碰,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再警示他人。同时要寻求相关工作人员的帮助,做一些警示标志。”
  针对低年级的小记者,王云华还特别提醒他们在校园生活中的自我保护。在王云华最近审理过的案件里,就有两起是发生在孩子做体育活动时。他说,“在学校做户外活动时,一定要做到不争不抢,要注意观察周边环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王云华还告诉小记者,放学上下楼梯时一定要靠边慢走,这也是危险频发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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