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法律意识提高遗产继承和赡养关注多
2015年10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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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婚后生活30多年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遗产继承上立遗嘱要注意什么……17日上午,本报律师团成员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的姜兆良律师和山东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的徐永强律师坐阵敬老节,为市民们现场免费解答相关法律咨询问题。记者了解到,不少老人的法律意识都很强,积极咨询一些关于自身权益的法律问题。
  一位老人和老伴在30多年前结婚,双方都是再婚,结婚期间无共同子女,现感情破裂离了婚,这财产该如何分割成了老人关心的事。据悉,该问题主要涉及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本是男方的,但两人婚姻存续期间住房改革制度实施,房子登记成了夫妻共有的名字,对于这种情况,离婚后房子算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对此,徐永强表示,此前也有老人曾咨询过他这方面的问题,他们想不明白自己婚前就一直住在这房子里,房子本不关女方的事,怎么离婚就要分给女方呢?其实这种情况,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离婚分财产时是有女方一份的。 
  记者了解到,不少老人也都很关心遗产继承和赡养的问题。在遗产继承方面,有的老人问儿女对自己的赡养程度不一样,老人想将财产多留给孝顺自己的儿女怎么办?对此,律师建议老人立遗嘱。
  “现在老人立遗嘱的情况很普遍,老人的法律意识也都有所提高,这是个好现象。”姜兆良说。
本报记者 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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