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设26家定点回收药品单位
设立统一国企药品回收箱,管理不善单位将被取消定点资格
2015年10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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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8日讯(记者 赵松刚 通讯员 王立杰 王鑫娜)为指导百姓安全合理用药,消除过期失效药品潜在危害,防止过期药品再次流入市场对群众用药安全构成威胁,18日,记者从奎文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向社会公布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并制作统一的过期药品回收箱,发放到各回收点。
  据介绍,为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给市民的用药安全构成威胁,奎文区市场监管局近日经过严格筛选,层层把关,从辖区内的一些大型药店中确定了26家定点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单位,并向社会公布了定点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单位名单。 
  确定的定点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26家单位分别为:山东潍坊海王星辰民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早春园店、华银店、九龙山店、廿里堡店;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远东平民大药房一店、九店、十一店、二十店、三十六店;潍坊金通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行政街店、中友店、大虞店、北宫街店、民生街店、胜利街店;潍坊力生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一药店、圣荣店、东风店、鸢飞路店、四平店;潍坊颐卜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颐卜生大药房一部、二部、嘉信茂店;潍坊健欣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总店、中上虞店、樱华店。 
  奎文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有四条原则:一是各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要将过期药品回收箱摆放在药店显眼位置,并确定专人负责过期药品的回收、登记与保管,家庭和个人所送过期药品要随时回收,不得无故拖延;二是只允许回收超过有效期或因保管不当造成污染、变质的药品,其他药品不得回收;三是过期失效药品的回收只面向家庭和个人,不得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回收药品;四是未列入定点回收点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擅自组织过期失效药品的回收活动。 
  为对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进行有效监管,奎文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公布的各定点回收单位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对工作规范、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管理不善、问题严重的取消定点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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