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隐患风险清单提醒
2015年10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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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8日讯(记者 吕璐) 18日,青岛市食药局启动建设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专家将对食品生产、流通等8大领域风险每季度会商,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发布风险清单。执法人员通过专项治理等措施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18日,青岛市食药局出台《青岛市食品药品风险管理制度(试行)》,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的食品药品风险。《制度》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保健品、化妆品、药品生产、经营以及医疗器械等8大领域风险全面纳入管理,每季度召开风险会商会议,对排查的风险信息隐患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每季度风险监管范围、风险等级、监管频次以及控制措施、处置意见等,于每季度首个月10日前发布风险清单。 
  食品药品风险管理共分风险排查、分析、控制和处置四个关键环节。执法人员及时主动收集排查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与隐患,以风险会商、交流等方式,对排查信息进行数据整合、原因分析、后果推断、风险等级评定,拟定监管频次和风险控制措施,发布风险清单。清单出炉后,将通过风险控制,加大监管频次、督促及时整改、发布风险信息、进行专项治理等措施降低食品药品风险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最后,通过风险处置,以依法处罚、监督产品召回、启动应急预案等措施应对已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青岛市食药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有助于突出问题导向和监管重点,杜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青岛还将构建“大数据”平台,实现全市食品安全风险数字化管理,提高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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