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将建立环保专项基金
加大对生态红线区生态补偿,今年3月全面完成勘界
2016年0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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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的蓝天白云。(资料片)
   【报告原文】
  加快划定全市生态红线,严格实行环境准入制度,加大生态补偿和转移支付力度,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本报1月17日讯(记者 刘晓) 日前,《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初稿)》出台,初步划定1527.85平方公里生态红线区。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3月,相关部门将全面完成生态红线勘界工作,为今后的管理和保护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
  据了解,《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初稿)》初步确定省级生态红线区(含国家级生态红线区)总面积1326.41km2,占全市面积的22.24%;市级生态红线区(含国家级、省级生态红线区)总面积1527.85km2,占全市面积的25.61%。红线区域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约占全市面积的20%、占红线面积的78%。红线区域分为禁止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和其重要区域三大类。其中,禁止开发区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地6个类型,占全市红线面积的44.9%;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4个类型,占全市红线面积的20.2%;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和其他重要区域包括水土流失敏感区、生态公益林、林场、地质地貌保护区,占全市红线面积的53.1%(由于不同类型红线区所占区域会有交叉重复在形成红线时对重复区域进行空间叠加处理,因此各类型红线区面积之和大于实际红线面积)。
  方案初步提出了生态红线管控措施,拟实施两级管控,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对一级管控区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项目;对二级管控区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科学合理选择发展方向。
  据悉,“关于加快划定生态红线设立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议案”是杨光磊等11名人大代表于2015年3月在淄博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生态红线划定后并非永久不变,红线范畴内面积,可随生态功能保护能力增强和国土空间优化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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