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潍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再次提高。其中,大病保险筹资水平由32元提高到52元,一个医疗年度内的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提高到30万,大病报销水平进一步提高,适当向重大疾病患者倾斜。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由大病保险资金对基本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大病保险由全省统一确定人均筹资标准,参保个人不缴费,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
据悉,2016年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到1.2万元,比2014年提高2000元。为切实降低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一个医疗年度内的最高支付限额由2014年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后,2016年的补偿比例将划分三档,分别为: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给予65%补偿。
据了解,潍坊自2014年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以来,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整体运行平稳有序,大病患者医疗待遇得到较好保障。去年全市购买大病保险支出合计2.05亿元,为656.87万城乡居民购买大病保险,目前潍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实现全覆盖。
本报记者 韩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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