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1日讯(记者 刘慧 通讯员 于晓晖 刘文忠) 近日,济阳县食药监局联合公安、盐业部门查获一起违法生产销售腌制笨鸡蛋案件,查扣违规购进工业盐130斤、腌制五香笨鸡蛋29箱,没收违法所得80元并处以75000元罚款。
经调查,当事人王先生家住太平镇西候市村,于2014年起在村西104国道西侧承包土地从事笨鸡养殖、销售笨鸡蛋经营活动,从2015年8月开始腌制五香笨鸡蛋并销售。
“当时也是想着多赚一些钱,我便从一串乡卖盐的那里购买了220斤的廉价工业盐,用于五香笨鸡蛋的腌制。”王先生说,这些工业盐均为1元/斤且无购盐发票。2015年11月11日他用上述购买的90斤工业盐腌制五香鸡蛋10000个,经核算该案涉案产品货值15000元。
据了解,工业盐含有一定量的亚硝酸盐和其他杂质,主要用于染料、医药、印染、漂白等方面,不能用于食品加工,误食会给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案发前当事人仅销售腌制五香鸡蛋200个,获利80元,剩余29箱(9800个)五香鸡蛋未销售。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及未销售腌制五香鸡蛋,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处以75000元罚款。
济阳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贪图便宜和一时便利购买食用不合格腌制产品,一旦发生严重后果将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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