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烂尾楼”的承诺不能烂尾
2016年08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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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中的楼盘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审核,才能取得预售资格,有了预售证的项目,就等同于由政府做了背书。一旦楼盘烂尾,要么说明监管工作出了问题,要么说明预售门槛还不够高,当初做过背书且从中获益的地方政府,自然要承担相应责任。
  近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做好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将加快治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不规范、房屋交易监管不到位、房屋交付不合规和烂尾楼盘难处置等问题。按照《通知》给出的时间表,到2018年年底,上述问题的治理工作将基本完成。其中,烂尾楼治理工作尤为引人关注。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买房极有可能是一生中最大的一笔支出,若是遇到楼盘烂尾,不光购房资金打了水漂,与房产相捆绑的各项权益也会遭受损害。这些年,很多地方都发生过楼盘烂尾引发的纠纷,有的甚至因为长期找不到对策形成死结,成为一座城市的心病。考虑到维护群众利益、维护房地产市场有序运行以及维护政府公信力的需要,妥善处理并预防楼盘烂尾是地方政府应有的担当。
  楼盘烂尾现象的产生,可以说与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密切相关,开发商通常只需要在拿地之后,投入工程建设总投资的一部分,便可开始商品房预售,把购房者的房款投入到进一步的建设之中。这种模式本质上是一种加杠杆的方式,是以部分资金投入撬动了整个项目,虽然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却加大了风险。有的开发商甚至将一个项目的起步资金在多个项目内循环使用,使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加倍。各地现有的烂尾楼盘,几乎都是资金玩不转了,项目不得不停滞,更有甚者直接跑路,只留下购房者深套其中。
  在房地产市场化的今天,购买期房遭遇烂尾,表面上是消费权益纠纷,背后则联系着地方政府的相关责任。建设中的楼盘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审核,才能取得预售资格,有了预售证的项目,就等同于由政府做了背书。一旦楼盘烂尾,要么说明监管工作出了问题,要么说明预售门槛还不够高,当初做过背书且从中获益的地方政府,自然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没有这样的责任约束,很可能的一个后果是,为扩大招商引资,为了推行土地财政,够格不够格的项目一拥而上,老百姓血汗钱可就危险了。
  从现有的案例来看,一个项目烂尾就有可能伤及成百上千个家庭,处理起来旷日持久,远不止是资金损失的问题。购房者的维权成本,地方政府为应对维权活动、维护社会秩序投入的行政成本,以及问题长期难以解决给政府公信力造成的损失,都是不容忽视的。再加上项目搁置造成了土地浪费,很可能阻碍整体性的城市规划建设,这些往往是用钱难以衡量的,即便当初出让土地得到了不少收入,恐怕也是得不偿失的,远不如从源头杜绝隐患。综合来看,妥善解决现有的楼盘烂尾、严控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执行,既体现了政府维护群众利益的责任感,也体现了着眼于城市有序发展的大局观。
  事实证明,只要肯下功夫,办法总比困难多,烂尾多年的彩石山庄项目,就因创造性地运用法律手段破解了困局,还被写入了今年最高法的工作报告之中。而今,房地产易发问题的治理提到了省级层面,还提出了设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等具体举措,更是给各地开展工作创造了极大的便利。对于各地政府来说,眼下最要紧的就是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照通知公布的时间表,尽快把统一部署落实到位,决不能遇到困难就一拖再拖,反倒让治理“烂尾楼”的承诺烂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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