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后用同样手段诈骗他人
一男子以无手续办理贷款为名实施诈骗被拘留
2017年0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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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3日讯(记者 赵磊 通讯员 贺超 鞠军民)一男子轻信广告消息受骗后竟自学成才,在多地刊登发布无手续费办理贷款广告,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要求对方验资或提前支付贷款利息的方式实施诈骗作案。1月3日,记者获悉,临朐警方细致摸排,缜密侦查,已将该男子成功抓获。
  2016年12月8日11时10分,临朐县公安局城里派出所接到沂山镇村民刘某某报警称,他在临朐县一传媒报2016年12月2日第56期,看到一个无手续费办理银行贷款的广告,正欲贷款的刘某某联系对方预留的手机号码,对方自称是临朐县一银行放贷员,姓刘,只需将身份证号码、现住址和需要贷款的金额发给他,就可以给刘某某提供贷款9万元,因刘某某仅需贷款4万元,刘某要求刘某某提前缴纳3个月利息,钱到账后即可放款。刘某某在向刘某提供的银行账户存款1200元后,刘某的电话却已无法接通,刘某某到柜台查寻,发现1200元钱已被取走,刘某某此时方知上当受骗了,急忙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城里派出所会同刑警大队、网安大队根据刘某某提供的线索,迅速展开摸排调查,并对各派出所接报的相似案件进行归类整理,发现全县已发生类似案件多起,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相同,均为临朐口音,且使用的手机号码和银行卡号多次交叉出现,极有可能为一人或同一团伙所为。民警对获取的各类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对有价值线索进行逐条摸排,经缜密侦查,发现临朐县冶源镇魏某某(男,37岁)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周密部署,民警迅速行动,将魏某某抓捕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对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无手续办理贷款为名实施诈骗作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于2011年因盗窃罪被沂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5年8月刑满释放。2015年底,魏某某在临朐某传媒报上看到一则无手续帮助办理贷款的广告,他信以为真,结果被骗走现金2400元。无工作的魏某某没有引以为戒,反而萌生了利用此方法进行诈骗的念头。2015年底,魏某某从网上购买多张银行卡和手机号码,搜索临朐、昌邑、寿光、沂水等地小报的联系方式,以五至十五元的价格发布“无手续帮助办理贷款”的小广告,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往指定银行账户打款验资和提前支付贷款利息的方式,疯狂诈骗作案30余起,涉案价值达3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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