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项目要开工,必须交工伤保险
2017年0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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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月3日讯(记者 李凤仪) 3日,记者从菏泽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要求必须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自实施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同舟计划”以来,联合开展了3次专项检查,督促在建项目按要求参加工伤保险。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查处。全市2016年新开工的69个项目和2015年底前已开工的100个在建项目全部按建设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征缴工伤保险基金约800万元,“同舟计划”覆盖率达到100%。
  同时,不断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缩短认定、鉴定时间,实现快认快赔、优先办理、现场办理。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最长不超过15日。
  全市2016年新开工的69个项目和2015年底前已开工的100个在建项目全部按建设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征缴工伤保险基金约800万元,“同舟计划”覆盖率达到100%,从根本上保障了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工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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