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部署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2017年0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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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芜市重拳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1月3日讯(记者 于鹏飞) 记者从莱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为强化旅游综合监管力度,有效遏制“不合理低价游”问题,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旅发〔2016〕136号)和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旅办发〔2016〕111号)通知要求,结合莱芜市旅行社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莱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起草下发《关于印发莱芜市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从2016年11月初开始到2017年3月份在全市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
  记者了解到,2016年12月6日,莱芜市旅游发展委组织召开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传达省旅游委会议主要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会议突出强调旅行社规范管理,要求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立即下架,全市所有旅行社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积极开展“不合理低价”专项行动。
  与此同时,对全市旅行社及分社、营业部官方网站、微信、微站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超范围、虚假宣传旅游线路;是否违法宣传“不合理低价”“零负团”旅游线路;通过检查,发现5家旅行社涉嫌超范围宣传和不合理低价游宣传,立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令旅行社限期整改。同时对5家旅行社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相关事实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另外,对全市旅行社及其分社、营业部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旅游线路宣传是否涉嫌“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超范围宣传,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的“不合理报价”线路宣传,责令旅行社立即撤下所有宣传单页。
  据悉,下一步,莱芜市旅游发展委将对旅行社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综合整治与交叉执法、集中约谈与行政处罚、社会监督与有奖举报相结合方式,特别是针对云南游线路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和“零负团费”,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

  本报1月3日讯(记者 于鹏飞) 春节临近,各类应节食品进入供销两旺时期。为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广大群众“两节”期间饮食安全,莱芜市食安办研究确定,自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2月20日,在全市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记者了解到,本次行动以食品安全风险多发的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单位、屠宰厂(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单位,以及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学校周边等为重点部位和区域,以畜禽养殖、屠宰、销售,水产品养殖、运输、贮存,蔬菜瓜果种植、运输、贮存,食品小作坊生产、销售等为重点环节,重点打击以下五类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在畜禽养殖、屠宰环节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二是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进行水产品育苗和养殖生产;三是蔬菜瓜果种植中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等特定作物禁止使用农药;四是非法添加苏丹红、罗丹明B(又称玫瑰红B)、块黄(俗称碱性橙Ⅱ)制售有毒有害花椒、辣椒粉、辣椒面、辣椒酱等;五是海米超范围使用苯甲酸、亚硫酸盐、合成着色剂(胭脂红、日落黄)或添加非食用物质。
  据介绍,各级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打出声势,形成震慑。各级公安机关将针对发现的犯罪线索,要集中警力、集中精力、强化攻坚,突出打击重点和打击效果,全环节、全链条予以打击。
  值得注意的是,莱芜市食安办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食品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有功人员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工行莱芜分行“珠联璧合” 力促小微企业国际业务发展
  今年以来,工行莱芜分行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行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客户拓展主线,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和国际业务拓户工作,开展全方位组合营销,取得了良好效果,促进了小微企业国际业务的发展。
  为切实做好小微企业国际业务,该行通过开展拓户活动、进行业务培训、细分市场规划、制定目标清单等方式,提高支行重视程度,提升客户经理小微企业和国际业务水平,充分激发客户经理营销积极性。此外,该行及时向客户经理讲解产品特性,并以实际案例进行推广,将该项推进落到实处。
  在营销过程中,支行客户经理利用客户开拓国外市场的机会,以该行小微企业核心产品“网贷通”为抓手,将企业贷款和国际业务收入囊中,不仅帮助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还确保了企业国际业务在我行办理,为该行带来了新的国际业务客户,促进了小微金融和国际业务的健康发展。
  下一步,该行将顺应国际业务市场形势,继续坚持“做小、做多、做优”的工作思路,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营销力度,有效实现客户拓展和收入增长双丰收。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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