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2日讯(记者 万兵) 22日,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济南市天桥区原区长李洪海等4名厅局级干部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逮捕。
据通报,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济南市天桥区区委原副书记、区长李洪海(副厅级)决定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此外,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中共济宁市委党校原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张晓玉(副厅级)决定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山东钢铁集团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蔡漳平决定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青岛市市北区原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林先好(副局级)决定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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