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严查采摘槐花毁树行为
因采摘公路两侧、景区内槐花造成树木毁坏的,当事人将受到严肃处理
2017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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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8日讯(记者 闫丽君 实习生 韩玉 通讯员 王光发 蔡琛) 近期,烟台市槐花陆续进入盛开期,一些市民为了食用或者出售,不惜折枝、砍树采摘槐花,导致部分树木受到毁坏,严重影响树木正常生长,破坏了原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烟台市林业局定于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采摘槐花毁坏树木专项行动。 
  记者从林业局获悉,烟台各县市区对本次行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了专项行动,并作出了认真细致的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确保将槐树、槐树林的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路段、落实到具体护林员,并结合防火工作加强巡查,发现有随意攀折树木、采摘槐花的行为及时制止。执法人员将进行不间断的巡逻检查,一旦发现因采摘槐花造成树木毁坏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本次行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及时曝光不文明采摘槐花行为。将在重点部位增加宣传横幅和标语,循环播放录音提醒,切实增强群众的爱绿、护绿意识。 
  这次专项行动以打击在林区、公路两侧、景区内采摘槐花毁坏树木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各县市区将根据辖区的具体情况,确定重点区域和部位,周密部署执法力量进行查处,特别对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媒体聚焦的重点和热点部位进行严厉打击,依法进行处理。对相关案件要适时公开查处情况,真正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另外,记者从芝罘区园林处获悉,因为病虫害进入高发期,接下来一个月,芝罘区园林处将对绿地及行道树进行病虫害防治喷洒农药,提醒市民不要随意采食槐树花。 
  据工作人员介绍,5月中旬至6月上旬,主要针对国槐、栾树、大叶女贞、毛白杨、雪松、法桐等行道树的蚜虫、天牛、白粉病等病虫害进行防治。范围包括白石路、凤凰台路、西炮台南路、文化路、环海路、芝罘屯路、港城西大街、上夼西路、环山路、毓西路、胜利路、胜利南路、大马路、西南河路、建昌南街、幸福路、幸福中路、幸福北路、冰轮路、化工路、化工南路等路段。提醒市民最好不要接触绿地内植物,不要食用槐树花等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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