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8日讯(记者 张磊 通讯员 李爱民) 为加强重点运输企业车辆管理,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5月8日,齐河交警大队集中约谈辖区55家重点运输企业负责人,签订《齐河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
上午8时,交警大队组织,齐河县55家重点运输企业负责人在齐河交警大队车管所召开约谈会。对逾期未检验、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消除隐患;达到强制报废期的,一律交售回收企业,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对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于2017年5月10日前,全部处理完毕;对不具备驾驶资质或经常性交通违法的驾驶人,按规定予以解除聘用或调整驾驶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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