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人寿首次遭公开处罚
3月禁止申报新产品到底是多重处罚
2017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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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邦人寿收到中国保监会下发的首张监管函。因报备的两款产品“安邦长寿安享5号年金保险”、“安邦e起赢两全保险(万能型)”分别存在“长险短做”规避中短期产品监管、无总精算师签字的问题,安邦人寿在三个月内被禁止申报新产品。这份监管函由保监会5月4日下发,5日挂于保监会官网。
  5日,保监会官网挂出今年第14号监管函,针对安邦人寿下发,这是挂网公开的针对安邦人寿的首份监管函。下发监管函的起因是安邦人寿报备的两款产品出现违反、规避监管规定等问题,保监会责令安邦人寿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产品,对已承保客户做好客户服务等后续工作。同时,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安邦人寿被禁止申报新产品。
  保监会要求安邦人寿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监管政策、监管要求,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整改,并将视其整改落实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根据这份监管函,保监会经核查发现,安邦人寿报备的两款产品存在把长期年金保险“长险短做”,及不符合《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问题。
  “长险短做”的中短存续期产品,正是去年以来保监会对寿险公司的监管重点之一。
  所谓“长险短做”,是最近几年一些险企快速获取保费规模的通行做法。简单说,就是把一些保障期限很长(十年以上)的保险产品,通过快速返还保费的方式,给予消费者确定的收益,使得购买产品的绝大多数消费者在保单保障期限未到时就去退保。从而,保险产品长期变短期,实际存续期间不会达到保障期间那么长,往往不到五年,很多在三年以下。
  而与传统意义上保险退保有所不同,这种产品的退保对于消费者而言,不会发生损失,反而会有收益。而对保险公司而言,消费者的这种退保行为,往往是可预期的,因为在一定程度上,消费者的退保发生正是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使然。
      (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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