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正在向过往车辆发放禁停宣传材料。 本报记者 杜洪雷 摄
本报6月19日讯(记者 杜洪雷) 自6月19日起,济南火车站广场道路将设置为禁停道路,对于违法停车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处罚款200元、记3分。为此,济南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接送站司机在落客区即停即走,停车时间不能超过3分钟,一旦超过将予以处罚。
济南站广场共计六条道路,日均到发公交车三千辆,长途客车两千辆,出租车八千辆,日均车流量四万辆。近年来,由于铁路高铁动车的开行,铁路运能大幅提升,旅客列车的开行密度逐年增大,济南站广场车流客流量急剧增长。济南站广场道路的拥堵已经成为济南市交通管理的难点和社会热点。
为全面整治济南站广场道路违法停车严重的问题,经相关部门批准将济南站东进站街、主通道、西出站街、售票厅前U形通道、通往贵宾室的专用通道设为禁停道路,并于6月19日正式执法。目前,济南铁路公安处交警支队已全面完善上述道路禁停标志,并施划黄色禁停标线。
自2017年6月19日起,在上述禁停道路违法停车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处罚款200元、记3分。
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处罚、并责令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交警将进行取证抓拍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影响道路畅通的,一律使用清障车予以拖移。交警特别提示,对因机动车违法停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一律认定违法停车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送站接站的机动车禁止在禁停道路停车等候,允许在落客区即停即走,停车时间不能超过3分钟,超过3分钟一律予以处罚。严禁出租车在禁停道路停车上下乘客以及候客,下客应到落客区,载客应到专用发车区,违者一律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