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6月19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闫长春) 关某是货车司机,因“隔夜酒”被查出酒驾,被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执照、行政拘留15日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14日深夜,关某受老板雇佣,驾驶厢式货车从青岛出发到荣成市区一大型超市送货,晚上12时,关某驾车抵达超市停车场,停车场未开放,他只好驾车原路返回,找一处加油站停车。此时已是15日凌晨,长途驾车疲惫,关某到加油站附近一饭店就餐,喝了一杯白酒。
早晨8时许,关某接到老板的催促电话,他赶紧驾车上路。对荣成路况不熟悉,关某驾重型箱式货车沿成山大道即将抵达超市时,被执勤交警拦下。原来,成山大道全路段、全时段禁止大货车通行。交警检查关某证件时,闻到他身上有酒气,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显示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ml,属于酒后驾驶。
依据法律规定,关某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执照、行政拘留15日,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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