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查信息倒卖,“内鬼”疯狂敛财
枣庄破获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通信、银行等多行业
2017年09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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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1日是2017年网络安全宣传周的法治主题日。今年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严打整治黑客攻击破坏、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近日,枣庄市公安局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3·12”特大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其中社会行业信息泄露源头12人。
  本报记者 杜洪雷 秦政   
明码标价卖信息
多在QQ群和朋友圈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通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获取经济利益的现象逐渐增多,相关黑色产业链已现雏形。
  2017年3月,枣庄警方接群众举报,有人在网上公开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枣庄警方随即展开侦查。据滕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副大队长侯钦华介绍,经过摸排发现,手机定位、银行余额、航班乘坐记录、个人征信、美团、淘宝等各类公民信息均有销售,而且都是明码标价。记者得到的一份价目表显示,全国房产信息费用2500元,各大银行账户信息是1000元,酒店开房记录为800元,手机号码定位2000元,支付宝账户流水信息收费2500元。据民警调查,这些被公然叫卖的信息与当事人真实信息匹配度极高。
  滕州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了案件调度会,成立了“3·12”专案组展开侦查。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穆某某、吴某某、刘某某等人在QQ群、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手机定位、银行余额、航班乘坐记录、个人征信等个人信息的广告,以此寻找买家,而接单后再通过微信向多个信息源头购买信息后出售,每条信息的价格为10元到200元不等。
可据买家要求定制
行业“内鬼”浮出

  办案民警发现,这些在网上贩卖的信息种类繁杂,而这些在网上公开发布售卖广告的人都是一些中间商,那他们的信息到底是从何而来呢?
  民警首先要做的就是理清这条犯罪链条上的脉络关系。滕州网安民警通过研判,确定将倒卖信息的“中间商”穆某某作为突破口,以此顺线追踪,深入调查。据了解,穆某某为滕州人,在网上成立了一家非法的商务公司,通过此公司在网上发布售卖个人信息的广告,寻找买家。穆某某有多名“上线”,其中吴某为某通信公司经理,王某为机票经销代理商,两大行业“内鬼”就此浮出水面。
  据侯钦华介绍,民警发现这些“中间商”可以根据买家的要求,向“内鬼”上家定制各种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加价销售,其中价格最高的为手机定位信息,包月最高价格可达8000元。
  “他们利用工作之便,非法查询公民的个人信息然后进行售卖,有时候最快几十秒就可以查到信息然后卖出去。”侯钦华介绍,网安民警通过整合各类信息,绘制出了涉案嫌疑人详细的关系图,准确地刻画出了一条条贩卖链,中间商和各行业“内鬼”的关系清晰可见,最终摸清了涉及数十人的信息贩卖网络。
多利用工作之便
明星信息也在列

  2017年4月9日起,“3·12”专案组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三次集中抓捕行动,最终将犯罪嫌疑人代某某、王某、吴某、范某某等28人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自己原本是机票销售代理商,为了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民航班乘坐、预订信息等进行贩卖,其中包括一线明星在内的11万多次的航班乘坐记录,王某从中非法获利2万余元。
  在民警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吴某同样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吴某已经做到了某通信公司区域经理,拥有不菲的年薪。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还利用工作之便,向穆某某提供手机用户的包月定位信息483条、数据407条。
  办案民警介绍,通过行动同时抓捕的还有犯罪嫌疑人鲍某、汪某、唐某等国内银行员工7名,他们大多毕业于国内知名大学,但在利益的诱惑下,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经查,他们利用工作之便非法查询公民个人信息2200余次,非法获利35万余元。
  据了解,经过四个月的紧张工作,枣庄市公安局已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其中,社会行业信息泄露源头12人,现已移送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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