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枣庄9月20日讯(记者 韩微) 19日,枣庄市人社局发布“关于确定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公示”,拟定43家医疗机构具有枣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据公示显示,根据《枣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枣政发[2014]10号)和《关于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枣医保发[2016]11号)等文件规定,经各医疗机构申请,市、区经办机构现场勘查和资料审查,拟确定滕州市龙泉街道跻云桥社区卫生服务站等43家医疗机构具有枣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这43家医疗机构具体有哪些,详情请见齐鲁晚报官方客户端齐鲁壹点。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