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开展“放心消费在高新”创建工作
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
2018年10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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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0月11日讯(记者 王博文) 日前,济宁高新区印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高新”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和拉动经济增长,切实维护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实施方案,到“十三五”末,全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普遍增强,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消费纠纷调处效能显著提升,消费者至上理念深入人心,“放心消费在高新”品牌效应初步彰显,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基本建成,消费对全区经济发展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
  在创建过程中,将按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标准,积极组织好“放心消费在高新”创建参与单位参加第三方评估和审定工作。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试点并推行消费投诉公示工作,健全消费维权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大中型消费品和服务经营者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放心消费在高新”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据了解,本次创建工作涵盖日用消费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物业和装修服务、交通、旅游、医疗、教育培训、电信、快递、文化、公共服务、金融等12个消费领域,到2020年8月前,做好整体推进工作,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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