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在济南市举行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济南)旅游推介会上,公布了《湘西自治州支持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合作的若干优惠政策》,具体包括财税、国土资源、金融、产业招商、人才支持、优化环境支持政策共计32条。
其中,对稳定吸纳当地劳动力且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占比达到15%以上的山东企业,从投产之年起,连续三年按企业所缴主体税种和土地使用税州、县市(区)级部分依法予以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对新入驻园区标准厂房的企业,从投产之日起,连续三年给予厂房年租金60%的补助;对在湘西州投资注册的东西部扶贫协作企业,根据项目类型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形成额予以一定比例奖补,其中工业项目奖补10%,农业项目奖补15%;
对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政策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按1000元每人每年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岗位补贴标准提高至2000元每人每年;
支持在湘西州注册的山东企业上市融资,对企业首发上市分阶段给予不超过800万元的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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