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整治通告
2018年11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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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全区不符合上路行驶标准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高速增长,城区道路、县乡道路随处可见,学校、商超、公园、车站等大交通流量区域更是突出。这些车辆逆行、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危险交通行为突出,乱停严重影响道路畅通,交通安全隐患风险较高。
  2018年7月10日,济南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是指以蓄电池或燃油装置为动力驱动,且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车、四轮车,包括俗称的“老年代步车”、“旅游观光车”等,禁止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上路行驶。
  2018年11月2日国家六部委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多数产品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责令企业2019年1月停止生产销售违规产品。
  为更好地维护全区交通秩序,优化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及区政府的部署,全区将集中开展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的整治行动。
  “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不能注册机动车号牌,无法购买车辆保险,上路行驶属于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处罚;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及事故对方的生命财产损害得不到有效保障。
  济阳撤县设区,正式融入省会济南,济阳区正振翅腾飞,全区交通秩序管理必须向城市交通管理看齐,要坚决消除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等不文明交通乱象,大力构建城市文明交通。
  济阳交警大队郑重提示:
  请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不使用、不购买”非法机动三四轮车!
  道路因你而畅,也因你而堵。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文明、畅通、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

济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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