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孙明金) 近期,牡丹区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同时将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调整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议事协调机构,明确了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等制度,细化了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的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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