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公司老板非法吸存亿元潜逃
2015年05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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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烟台5月13日讯(记者 孔雨童 通讯员 王永文 孙飞 张洁) 在近4年的时间里,以发展汽车贷款业务、投资4S店为名,烟台一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和总经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亿元。为了骗取信任,二人在经营不佳情况下大量设立4S店,甚至投资千万在荒地上进行基建,仅为参观,骗取他人信任。目前,二人已被批捕。  
  民警调查发现,2010年6月至2014年10月,犯罪嫌疑人郝某、原某以发展公司汽车贷款业务、投资汽车4S、2S店的名义,在没有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情况下,以口头宣传、资料宣传方式,许以存款金额6%-8%的年息,面向公众不特定对象吸收公众存款1亿余元。 
  据了解,郝某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为了让被害人相信其实力,在取得了某汽车品牌的销售代理权后,在实际经营非常不好的情况下,仍在芝罘、招远、莱州、龙口等11处,设立4S、2S店,在设立这些店面时,进行了大量改造,投入了大笔资金进行装修,甚至在荒芜的空地上斥资千万元进行基础建设。在建设完毕后,组织被害人进行参观,从而使被害人对其经营能力、资金实力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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