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老年公寓还需政府扶持
2015年08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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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利梅
  1999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4年后又顺利进入中央统战部下的部门工作。可是,难耐心中始终怀揣着的回乡创业的梦想,再加上对父母、妻儿的牵挂,曹阳选择,从京辞职,回家办起了老年公寓。(《齐鲁晚报》8月6日报道)
  曹阳回乡创业承办老年公寓的勇气与胆魄令人感佩,因为在常人的眼里,曹阳试图凭借一己之力选择办老年公寓的做法无异于“疯狂”之举。民办老年公寓因资金缺位和国家扶持力度的薄弱,一度举步维艰,很多最后因难以维持而忍痛关门,这样的报道在媒体上并不鲜见。
  面对繁华城市老年公寓“一床难求”的火爆却无奈现状,郊区养老公寓往往因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而门可罗雀乏人问津的事实也同样令人尴尬。而曹阳的成功经验似乎已经为人们开启了一扇经营老年公寓的大门,他让许多市民,特别是老年人,还有致力于开办老年公寓的公益人士,看到了希望,同时也找到了解决难题,脱离困境的智慧之路。
  郊区老年公寓由于远离城市,来往交通可能存在诸多不便。这就需要集思广益,老年公寓的经营者、政府部门、公交部门沟通交流协调运作,只要入住老人的子女前来探望能够快捷顺利,相信会有更多的老年人会愿意来到郊区养老。
  比如,郊区老年公寓可以在公路沿线设置固定的接送点,每逢周末派车负责接送前来探望老人的亲朋好友;或者设置固定服务热线,随时为前来看望老人的客户提供接送服务。当然,为了避免“赔本赚吆喝”的现象,养老公寓可以进行公开的价格听证会,收取合理恰当的车旅费用。或者,公寓方可以尝试与公交公司联系或者签订相关合同,在周末或者固定的探视时段开通公交,并增加班次。
  以上这些措施能否真正实行,关键要看政府部门的扶持力度。否则,仅仅依靠郊区老年公寓自身的力量是很难扭转目前的困境。政府民政部门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尤其是像曹阳这样的民办老年公寓,更应该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加以鼓励,实施更加宽松实际的措施,切实解决民办老年公寓的发展的瓶颈,使其发挥更大的养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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